各相关单位:
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组织实施2018年“互联网+”、人工智能创新发展和数字经济试点重大工程的通知》(发改办高技[2017]1668号)及北京市发改委通知要求,我委现组织申报2018年“互联网+”、人工智能创新发展重大工程和数字经济试点重大工程,具体要求如下:
一、申报要求
项目单位所申报的“互联网+”、人工智能创新发展和数字经济试点重大工程应符合国家和我市的相关政策和规划,符合国家通知中具体申报要求,支撑数字化转型、培育发展新功能,有较高的技术含量和较好的发展前景,对产业转型升级具有较强的带动作用,能够产生较好的预期效益。
二、材料报送地址和时间
1.请于2017年10月23日(星期一)中午12:00前完成在线备案系统备案,提交纸质备案材料报送至海淀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企业服务科(海淀招商大厦东904室),备案要求说明请到邮箱下载:beianyaoqiu@126.com,密码:haidian。
2. 请于10月26日(星期四)下午17:00前提交项目汇总表(按照国家通知附件4填写)、项目的资金申请报告及有关附件(按照国家通知附件编写并准备备案等相关附件)。项目资金申请报告一式七份,其中六份打包,另单独准备一份资金申请报告交于我委,项目汇总表、资金申请报告需另附电子版光盘三份。
三、材料装订要求
1.上述成册材料均需要胶装。
2.各附件之间要加彩页,彩页上要有文字,不允许空白页。
3.封面盖单位公章,侧面盖骑缝章,附件每项盖公章。
4.书脊标明专项名称和企业简称。(例如:2018年“互联网+”、人工智能创新发展和数字经济试点重大工程项目申报-甲公司)
5.附件放在报告最后部分,附件各部分之间无需添加彩页。
6.正文及附件部分必须有目录,编连续页码。
7.页码编写具体要求:从目录页起编至材料结束止;编写页码不能隔页跳号,双面打印材料双面编写页码,单面打印无字页不用编页码(也就是见字编号);页码可自动生成,页码非自动生成时用铅笔编写。
附件: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组织实施2018年“互联网+”、人工智能创新发展和数字经济试点重大工程的通知》(http://www.bjpc.gov.cn/zwxx/tztg/201710/t11639326.htm)
海淀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7年10月17日
(联系人:张微;联系电话:88498266,88494956;邮箱:hdfgwqfk@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