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负责对辖区内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以及市场调节价进行监督检查;负责依法监督检查《价格法》中禁止的不正当价格行为和违反明码标价规定的价格行为,完成专项检查任务;负责对辖区内行政事业性收费公示执行情况进行稽核、监督、检查处理收费违法行为。
主要负责人:刘佳
办公电话:88497696
传真:884941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