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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严格收费检查保障民生

时间:2018.05.29

  《价格法》实施二十年来,海淀区发展改革委收费检查科在委领导的正确领导下,全科同志认真学习贯彻《价格法》,紧紧围绕我委使命任务,紧密结合科室职能,坚持监管与服务相结合, 深入研究收费检查工作面临的新特点、新挑战,不断提升依法行政水平,在促进区域经济社会平稳健康运行、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保障民生等方面起到了较大作用。到目前为止,收费检查科共完成各类收费和价格检查8000余次,办结各类价格违法案件4000余件,入库经济制裁总金额400余万元。范围涵盖了医疗、教育、涉企服务、非商品服务等40余个领域。

  一、回顾执法二十载,多领域提升执法效能

  回顾《价格法》实施二十年来的工作,收费检查科在维护收费领域调控体制、推动执法效能方面做了一些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积累了一些经验。

  (一)教育收费检查方面

  为进一步规范教育收费行为,巩固治理教育乱收费成果,对幼儿园、小学及民办教育机构等开展教育收费专项检查,重点检查幼儿园以捐资助学、赞助费等名义收取与入园挂钩的费用;各级各类学校违反自愿、非营利原则收取服务性收费、代收费问题。督促教育机构建立规范收费的长效机制,切实维护了学生和家长的合法权益。

  (二)医疗收费方面

  我们坚持每年对区域内部分医院服务收费情况进行抽查,通过抽查,加大了服务收费的监督检查力度,进一步规范了我区医疗服务市场,维护了广大群众利益。医药分开综合改革实施初期,由于许多患者由于对医药分开综合改革相关政策的不了解和新闻宣传中对部分药品不降反涨的情况宣传不到位,造成涉及药品价格问题的举报量剧增,同时,部分药品价格的不降反增也造成了老百姓对改革政策的不理解。为此,给我们办理举报案件带来了不小的困难,我委收费检查科的同志在认真学习和理解相关法规政策的同时,不仅要加班加点,同时还要做好耐心细致的解释工作,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至今没有发现有任何一家医疗机构在435项医疗服务项目价格收费及特需、新增、部分医疗服务价格放开方面出现问题,同时也没有发现有明码标价及违规乱收费的问题。

  (三)旅游收费检查方面

  为贯彻落实《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开展景区门票价格政策执行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精神,规范我区旅游景区门票价格秩序,切实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营造良好旅游消费环境。我科定期组织召开了海淀区景区门票价格政策执行情况专项检查工作培训会。对20家向旅游者开放的景区(游览参观点)的负责人及工作人员解读了《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开展景区门票价格政策执行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文件,结合国家发展改革委抽查北京市景区景点门票价格存在问题进行分析,并就海淀区开展景区门票价格政策执行情况专项检查提出了具体工作要求。

  比如,我委对北京西山大觉寺公园管理处、北京鹫峰国家森林公园、北京凤凰岭自然风景公园三家公园的收费情况进行了检查。经检查发现个别公园存在不按规定进行明码标价等行为,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我们予以纠正,并要求公园立即进行整改。同时明确要求各公园认真学习相关政策,严格规范收费行为。

  (四)餐饮收费检查方面

  近年来不断加大《价格法》宣传力度,广大餐饮经营业主不断提升执法、守法自觉性,恪守价格诚信,杜绝价格欺诈和价格垄断,共同维护了公平有序的市场价格秩序。

  (五)涉企收费检查方面

  从近年涉企收费检查情况看,我区涉企收费政策执行情况总体较好。我们对消防、环保、质监局等行政事业收费进行了涉企收费专项检查。结合往年检查情况,对照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进行梳理,按照要求对国土、规划、住建委、环保、民政、政务中心、社团办协会等10余家涉企收费单位作为重点检查对象。通过区办公网发给90余家单位发通知,按北京市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局《关于开展涉企收费检查的通知》要求,统计各行业协会商会、行政事业性收费情况和经营服务性收费情况摸底排查。各有关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填写《海淀区行业协会商会摸底排查统计表》和《海淀区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摸底排查统计表》,反馈率90%以上。对已开展对住建委、规划、国土、环保从立项到竣工各环节、全流程涉企收费情况和环保领域收费的检查,重点检查了污水排污费、噪声超标排污费、废气排污费、固体废物及危险废物排污费、放射性废物(源)收贮费、环境监测服务费等收取、停征、减免情况;涉外垃圾清运费、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等收费情况检查。将市价监局转给各区的国办通报16个督查问责典型案例我委同时转发给相关单位,加强学习对照检查防止出现类似问题。结合国办通报16个督查问责典型案例,检查了包括我委在内的,《政府核准投资项目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2014年第11号)关于“评估费用由委托评估的项目核准机关承担”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关于“有关评估评审费用等由委托评估评审的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承担”的规定,通过检查未发现有违规收费问题。对不符合实际情况和严重滞后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坚决予以取消和调整,加强对收费行为的事中事后监管,定期开展对涉企收费项目的全面清查,同时,注重对收费政策的宣传,加强对收费人员的培训,对新的收费项目、标准以及收费优惠政策除及时通知相关收费单位外,还可以通过报纸专栏、电视等媒体对相关缴费企业进行宣传,促使政策落实到位,提高收费的透明度,增强收费政策文件的时效性。

  二、展望执法未来,各项专项检查狠抓落实

  结合《价格法》实施二十周年之际,我科将按照上级部署开展各项专项检查,继续做好重点行业价格监管和重要时期价格保障以及价格信访举报办理工作。

  (一)突出延续性,继续做好价格信访和举报、投诉办理工作,并结合举报查处价格违法行为,进一步规范企业价格行为,力争取得更大成绩。

  (二)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注重业务学习,结合工作实际,认真学习和领会各类价格法规政策,为适应今后工作做好铺垫、打好基础。同时,配备相应的价格执法信息终端,提高办案效率。

  (三)认真做好法定节假日及重大活动等重要时期的价格行为监管和价格秩序保障工作。

  (四)继续开展机动车收费、医药教育收费和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等专项检查,以及上级部署的其他专项检查。

  (五)继续开展商超及电子商务价格行为检查,加大处罚力度,严厉打击价格欺诈等不正当价格违法行为。

  (六)强化与市价监局及各区价格主管部门的沟通交流,学习先进经验,加强业务实践,创新工作手段,不断提升业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