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2016新版>政民互动>热点回应

政策解读的问题

时间:2016.06.01

来信时间:2016年05月25日

来信主题:政策解读的问题

具体内容:

    市民反映,自己看到《北京市新增产业的禁止和限制目录(2015年版)》的通知中,有一条是“家庭服务、理发及美容服务、家用电器修理等生活性服务业,指新设市场主体,便民预约点除外。有关网点的设立和市场主体的进入应符合区县主管部门及街道(乡镇)对规划布局和经营主体资格条件的要求。”自己对此句话中的“规划布局”不理解,不清楚那个部门可以进行解读。市民表示自己是去海淀区环保局办理业务,市民由海淀区环保局工作人员通知的,自己与商委取得联系称是发改委牵头签订的文件的。表示此问题本中心可以去联系西三旗街道办事处,希望街道办事处把布局得做出来,后来街道发现这些事没有做,但是必须得往下办理此事,来电继续反映政策解读问题。

 

回复意见:

    反映政策解读的问题。现答复如下:

    我委工作人员与当事人进行了电话沟通,详细介绍解释了《北京市新增产业的禁止和限制目录(2015年版》中生活性服务业有关条目的内容及我区的具体落实措施。并与西三旗街道取得联系,说明了当事人的有关情况。已告知当事人联系街道,按有关政策进行办理。当事人对我委工作表示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