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事业类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核准
时间:2017.12.27
【事项名称】社会事业类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核准
【事项编码】0100009003
【事项类别】行政许可
【设定依据】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第三条 对关系国家安全、涉及全国重大生产力布局、战略性资源开发和重大公共利益等项目,实行核准管理。具体项目范围以及核准机关、核准权限依照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执行。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由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提出,报国务院批准后实施,并适时调整。国务院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对前款规定以外的项目,实行备案管理。除国务院另有规定的,实行备案管理的项目按照属地原则备案,备案机关及其权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规定。
【审批对象】企业法人 事业单位法人 社会团体法人 基金会法人 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 其他组织
【实施机关】海淀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办理处室】投资审批科
【受理方式】窗口办理
【受理地点】海淀区综合行政服务中心4层153窗口(海淀区东北旺南路甲29号)
【审批流程】见附件
【申报材料】见附件
【审查内容】申请材料
【审查标准】申请材料齐全、真实有效,形式符合相关要求
【批准形式】关于XXX项目核准的批复
【收费依据】无
【收费标准】不收费
【办理时限】20个工作日
【有效时限】2年
材料.docx流程图.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