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关于北京市二十一世纪国际学校学费住宿费收费标准批复
时间:2018.01.02
北京市二十一世纪国际学校:
你校《关于北京市二十一世纪国际学校学费收费标准调价的请示》及《关于北京市二十一世纪国际学校学费收费标准定价的请示》收悉。根据《民办教育促进法》,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制定民办中小学学历教育收费标准等问题的通知》(京发改〔2007〕974号),北京市海淀区教育委员会《关于商请提高北京市二十一世纪国际学校学费收费标准的函》(海教函字〔2016〕47号)等有关规定,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收费标准
万元/生·学期
项目名称
|
收费标准
|
小学学费
|
3.5
|
初中学费
|
3.5
|
高中学费
|
8
|
小学国际班
|
6.5
|
初中国际班
|
6.5
|
小学EP实验班
|
8
|
小学美国直通车班
|
10
|
高中常春藤班
|
10
|
二、收费公示
学校应按有关规定认真做好教育收费公示工作和宣传解释工作。
三、执行时间
该收费标准从2017年9月1日起执行。
特此批复。
海淀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6年12月15日